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领导因公出国(境)工作严格按照津中医发〔2016〕143号文件《关于印发〈天津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执行,于每年年底前制订下一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,并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、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求,公示方式为在校内信息栏公示。
2023年截至目前为止,已办理校领导出访共计4人次,含赴港澳3人次。2022年、2021年无校领导出访。
特此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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