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深化教学改革,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组织形式
一、教务处牵头组织学校主管领导、学校督导组专家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,对全院范围内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。
二、检查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。
检查形式及检查内容
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教学检查与定期教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真正做到常抓质量不松懈。
一、日常检查:以各级人员听课、抽查教学进度、教学秩序、学生出勤为主,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,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。
二、定期检查:
(一)每学期分三个阶段进行:期初检查、期中检查、期末检查。
(二)检查内容:
1、期初检查:检查时间安排在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第1周内。
①检查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进度表的完成情况。
②检查教务科的各项开课准备工作。
③检查各教室、实验室的开课准备情况。
④检查教师出勤情况。
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
2、期中检查: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9至11教学周。
①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,教学的实际进度是否与既定的教学进度相吻合。
②教师填写教学日志情况。
③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、教师授课、教学条件、教学管理的满意度及合理化建议。
④教研室活动记录。
⑤三级听课制度执行情况。
⑥任课教师有无随意调课情况及调课记录记载情况。
⑦教师是否遵守正常上、下课时间。
⑧学生出勤情况。
⑨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情况。
3、期末检查: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。
①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在阅卷、登录学生成绩、成绩报送及试卷分析等各环节是否按教学管理要求认真落实。
②各教研室教学科研、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。
③课程及专业建设进展情况。
④学期教学总结完成情况。
三、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
每次教学检查的结果均由教务处教学监控科以书面形式汇总,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,对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,及时提请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尽快落实;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反馈到有关部门尽快整改,并依据《天津中医药大学教学(管理)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》及《学生手册》中相关条款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以处理。